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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提升农业企业创新能力支撑畜禽产业规模化发展

    信息发布者:dxhuang520
    2017-07-25 20:46:30   转载

    一、关于加快设立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
      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,国家高度重视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,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予以重点扶持。经国务院批准,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于2016年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,已将“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和健康养殖技术”纳入了新修订的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,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畜禽产业相关的企业,可依法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同时,为减轻企业负担,促进实体经济发展,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《关于取消、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18号)、《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20号),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,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,“十三五”期间,授权地方自主决定免征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,取消或者停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,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%。符合条件的相关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均可依法享有相应税费优惠政策。

      二、关于加快推进集“生产、科技、加工一体化”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和加工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

     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、中央1号文件、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有关精神,去年以来,农业部会同财政部,积极谋划推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。国家现代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,通过“生产+加工+科技”形成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,是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。今年3月底,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印发通知,启动了首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。按照“高标准、严要求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经过县(市、区)申请、省级推荐、实地核查、现场答辩、公开公示等竞争性选拔程序,确定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(第一批)名单,共有11个产业园入选。在政策支持方面,中央财政将根据产业园的规划面积、园内农业人口数量、地方财政支持情况等因素,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支持。农业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,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园建设支持力度。对于以畜禽养殖为主的产业园区,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,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和产业园区按照《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〔2014〕127号)等文件规定,合理保障畜禽养殖、加工等用地需求。在环境保护方面,严格执行《环境保护法》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48号)精神,协调推进相关政策制度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落实。在税收优惠方面,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,如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,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,对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,对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等。下一步,我们将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力度,鼓励畜牧业主产区积极创建畜禽规模养殖和加工现代农业产业园,引领带动畜牧业转型升级。

      三、关于支持农业企业加强创新体系建设

      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明确指出,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是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,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,增强企业创新能力。农业部于2013年印发了《关于促进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的意见》,明确提出要整合农业科技资源,建立协同创新机制,推动产学研用、农科教企紧密结合。引导企业开展应用技术研发,支持企业参与或主持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,推动企业成为农业商业化育种、农业生产投入品、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主体。近年来,农业部加强资金项目整合,加大对农业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力度。在畜禽良种创新方面,将企业作为支持的主体,育繁推一体化、联合育种、核心育种场等重点项目在项目指南中明确要求由企业承担。据不完全统计,近几年下达的畜禽良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中,支持企业投资占比80%以上。在科企结合上,支持企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,密切各产业技术体系与企业合作关系,目前畜牧业领域11个产业技术体系260多个综合试验站中超过一半由企业承担。在协同创新方面,支持以企业为主体、科研院所为骨干,发起成立国家草产业、奶业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等3个科技创新联盟,打造全产业链协同创新的载体和平台,培育企业创新潜力,提升企业的科技水平。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,我国初步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法规制度,包括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》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(暂行)》《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》等法规、文件,为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基本政策框架。农业部按照有关规定,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工作,鼓励引导企业承担技术推广、质量安全监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。下一步,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农业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力度,加快提升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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